無懼司法迫害 據理力爭普選
停建白象養老人,加利得稅保民生

捍衛出版自由 中共立即交代--社民連就近日李波無故失蹤之聲明

  1944年3月12日,中共前總理周恩來在紀念孫中山逝世十九週年大會發表演說:「……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人民的住宅隨時可受非法搜查,人民的身體隨時可被非法逮捕,被秘密刑訊,被秘密處死,或被強迫集訓,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被禁止,人民的言論出版受著極端的限制和檢查,這如何能保障人民有討論憲政和發表主張的自由呢?」

  日前,著名的大陸禁書經營者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的太太到北角警署報案尋夫,傳媒隨後廣泛報導書店股東李波先生無故失蹤,至今下落不明,李太懷疑李波已被大陸公安以非法手段押返深圳「協助調查」。

毋忘兩年前1月,本會亦曾到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於2013年10月27日在深圳將香港市民、晨鐘出版社總裁姚文田帶走,姚先生懷疑因籌備出版流亡美國作家余杰新書《中國教父習近平》而被誘騙到大陸被捕。其後,中共更起訴姚先生「走私普通貨物罪」,於2014年5月判處監禁10年,罰款25萬人民幣。同月月底,時政雜誌《新維月刊》、《臉譜》的經營者王健民、咼中校亦在深圳家中被大陸警方帶走,拘捕一年半後才開庭審訊。

如今,除李波外,其餘四名人士包括巨流傳媒股東桂民海、總經理呂波、業務經理張志平及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已先後在泰國、深圳及東莞三地,早於去年11月突然失蹤。種種跡象顯示,五名銅鑼灣書店經營者突然失蹤,極有可能與書店出版大陸禁書有關。自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台後,中共大力打擊異見,無論是姚文田,抑或是其他維權人士及律師,還是在港大陸禁書經營者都無一倖免。今次懷疑特派公安來港,非法綁帶香港市民李波,跨境執法,押返深圳,如此屬實,中共實在目無法紀,令人髮指,完全輕蔑香港市民和踐踏「一國兩制」。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以及,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無論銅鑼灣書店售賣書藉如何批評當權者,中共亦不能干預出版自由及言論自由。再者,即使李波身犯重罪,亦不能暗中被綁回深圳「協助調查」。更何況,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亦清楚寫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試問大陸公安或國安豈可跨境抓捕及調查香港市民呢?如果事件屬實,中共此舉完全破壞《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以及親手毀滅《基本法》,將受中國人民及香港市民唾棄及譴責。

為此,本會以及一眾示威者今日到中聯辦要求中共立即交代:
(一) 中共就五名突然失蹤人口可有任何調查結果?
(二) 中共執法部門可有任何行動涉及上述五名突然失蹤人士?如有,該行動的法理依據是甚麼?
(三) 中共執法部門有否來港執法,強行帶走李波先生?如有,執法前是否已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本會嚴正要求中共當局立即交代事件,停止逼害異己!言論無罪,開放報禁,捍衛出版自由,中共立即交代,釋放姚文田,釋放所有政治犯!

社會民主連線 四五行動
201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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