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最終報告: 一份假借民意的推銷書

年廾八,冼邋塌,林鄭月娥寧建大白象,不理長者基層死活
撤回《國歌法》、追究六八九、 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 停止萬億東大嶼人工島

土地大辯論最終報告: 一份假借民意的推銷書


早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下稱小組)向政府遞交土地大辯論的最終報告,建議優先落實18個土地供應選項中的8項,當中包括短、中及長期建議,合共可提供3000公頃土地,遠超政府當初預計2046年所缺乏的1200公頃土地需求。而於8項建議之中,不乏爭議性較大的3個建議:包括以只收回部份粉嶺高球場場用地、以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私人農地以及假借民意認同東大嶼都會填海。

粉嶺高球場:權貴繼續有波打,基層繼續捱貴租!

對於整個土地大辯論中呼聲最高的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選頂,報告只建議先收回32公頃(約19%)高球場作興建4600住宅單位,而餘下的140公頃高球場土地,則留待政府就檢討私人遊樂場契約時「作通盤考慮」後決定是否收回。小組指先收回部份高球場土地是基於發展土地需要兼顧「體育發展」及「房屋需求」,但粉嶺高球場一直被批評為只供權貴打球的「富豪花園」,園內設施、服務例如果嶺索價動輒數千元,高昂收費及開放時段等問題根本令大眾難以體驗或參與高爾夫球運動,亦有高球教練曾指失去粉嶺場高球「不會對精英運動員造成太大影響」。而於眾多公眾意見書中,不少商界高層更直言高球場乃是供他們談生意的地方,若收回建屋將影響其業務,可見高球場並非如小組所言完全是體育及房屋的對立,而是一小撮富豪霸佔公地,以犧牲普羅大眾居住、安老、醫療等權利,來換取自身利益及享樂之用。

發展土地不單需要處理居住問題,更要顧及遷入居民的需要,提供社區配套以解安老、康樂、幼兒照顧等需求。民間團體所倡議的發展方向並非只為解決居住需求,包括社民連在內的土地公義聯合陣線提出將170公頃高球場用地當中的四分之一用作興建四萬個公共房屋單位,其餘四分之三用地則用作興建院舍、綜合大樓、醫院、學校及交通等公共設施。

粉嶺高球場作為現有土地供應來源之中最為完整及收地時間最短的方案,理應全面收回作整體規劃之用,但如今小組建議收回部份高球場用地,只會令新發展社區的規劃變得零散,社區不僅會因配套不足而衍生各種問題,更會加重附近地區公共設施的負擔,得不償失。

公私合營與東大嶼填海:預設立場假諮詢

而另外一大爭議,莫過於如何發展新界被刻意荒廢多年的農地。小組建議採用公私營合作的機制發展這些私人土地,將審核申請交由獨立機構把關,此方案看似與林鄭於施政報告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中,以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作審核單位不同,希望以公開、公平及透明的機制釋除公眾對「官商勾結」的疑慮。但實際上仍是同樣迴避了批評公私合營的核心問題:為何有公權力不用?不以《收回土地條例》作尚方寶劍收回新界農地,反而以公私合營方式讓發展商「農地變黃金」?

社民連及其他民間團體於土地大辯論期間一直倡議動用此把尚方寶劍,以農地定額賠償方式強制收回農地自行規劃發展。報告倡議以公私合營方式釋放地產商於新界囤積多年的千頃農地;卻對另一種收地方式《收回土地條例》諸多藉口甚至自相矛盾,一方面說《土》「有其法律上的制約」,暗示條例或會在發展公共房屋以外的其他公共用途時引起爭議;但另一面卻指出政府一直有引用條例作發展私人土地,用途不限於公共房屋,包括興建道路、學校、公園、醫院、福利服務大樓等基建及社區設施。其實小組早對公私合營有預設立場,諮詢開展初期小組主席黃遠輝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已大打開口牌,在毫無民意基礎下主動提出政府有需要設立一個獨立於政府架構以外的機制處理公私合營模式,可見最終報告只不過是為當初預設立場添上假民意罷了!

而此伎倆亦同樣出現在整合有關東大嶼填海公眾意見之中,報告中只列引量化研究中問卷及電話調查分別62%58%受訪者支持填海的數據,但對於質化研究中6.9萬份意見書有多於九成反對東大嶼填海的結果,報告卻隻字不提。而自林鄭宣布「明日大嶼」計劃以來,民間一直對計劃的填海成本、利益輸送等問題批評不絕,及後更引發萬人上街遊行反對「明日大嶼」填海計劃,種種民意反彈亦在報告中全無蹤影,其目的彰彰明甚,就是要借助報告中的假民意合理化「明日大嶼」計劃,好讓林鄭能以此強推填海大計,配合國策以及迎合中港資本。香港的土地問題不患寡而患不均,若然政府運用公權力果斷收回地產商囤積之千頃農地及粉嶺高球場,早已可足夠其所估計的1200公頃土地需求,又何需動用上萬億的公帑來填海造地?所謂土地大辯論,只不過是為合理化林鄭及一眾地產商的掠財大計而設,一份假借民意的推銷書!

吳耀駒
社民連政策研究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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