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疫之名:《限聚令》三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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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疫之名:《限聚令》三大惡極】

武漢肺炎肆虐,政府於3月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下稱《限聚令》)。設立社交距離,禁止人群聚集,如果目的是為減低傳播風險及控制疫情擴散的話,本應是防疫良策,但政府不願聽從專家意見,拒絕堵塞檢疫漏洞,再多的本地防疫措施亦會變得徒勞無功;更甚,當中不少《限聚令》執法並非從保障公眾健康角度出發,而是淪為迴避民怨,打壓異見的工具。


1.
警察執法失控 擾民傷財

今年5月的母親節,不少家庭在當時《限聚令》上限為8人時亦可外出慶祝節日,但警方卻以有人違反限聚令為由進入不同商場截查市民,其中有一家三口竟被警方指於太古城商場連同另一名男子,合共4人違反8人限聚令上限而遭票控。雖該家庭因抗辯最終獲得撤控,但亦足以證明警方以《限聚令》為名,於商場或街頭針對互不相識的普通市民,聲稱他們有「共同目的」屬於群組聚集而濫發告票,這些情況近半年來已屢見不鮮。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截至98日,政府各部門(包括警務處、食環署或康民署等)就《限聚令》合共巡查36萬多次,共發出3,719 張罰款告票。其中警務處雖佔巡查總數的3.2%,但票控次數竟高達整體數字的99.8%,可見警方執法是何等失控,以及濫權擾民之極。

2. 壓制民怨 迴避問責

除執法失控外,《限聚令》亦被政府借用為迴避過失的借口。自疫情多次爆發以來,政府在防疫不力上有三大罪行:

A.救市不救人 懶理基層

抗疫基金中「保就業計劃」漏洞處處,無助解決失業/開工不足打工仔的困境;補貼對小商戶而言是杯水車薪,最終受惠最多的往往是大財團老闆。

B.拒絕封關 縱容漏洞

年初不願全面封關引致病毒入城外,近日第三波本地疫情爆發,亦是因縱容免檢疫人士的漏洞造成。政府防疫不力,卻屢次無視專家意見,推卸責任。

C.防疫混亂 害慘市民

由疫情初期口罩供應及價格不穩,港人到處為一盒口罩頻撲;到上月全日禁堂食,打工仔淪落至街邊用膳的亂況,政府防疫措施總是後知後覺,離地萬丈。

面對種種政策失誤,香港民怨早已積累,根據香港民意研究所於911日發布的調查結果指出,有超過六成受訪市民不滿香港政府應付新冠肺炎的表現。今年4月職工盟申請舉辦五一遊行,主題為批評抗疫基金無法惠及普羅大眾及政府防疫政策失誤,雖表明會以「四人一組,保持社交距離」的方式進行,但亦遭到警方反對,明顯就是有意借《限聚令》來壓制防疫不力的民怨。

3. 打壓公民社會 限制傳媒採訪

過往半年每逢有示威活動,警方必定以《限聚令》為由反對申請,再於當日設置大量警力,以《限聚令》告票阻截群眾自發遊行,無論是524日銅鑼灣反國安法遊行、七一遊行以及96日反對選舉延期遊行,更遑論是社民連或民間政團的小型示威抗議等行動,皆以此增加群眾的行動成本,打壓公民社會的遊行集會自由;近月更以同樣招數針對網媒記者,藉此限制新興媒體的崛起,以限制傳媒監察警方執法的「第四權」。

為禁止遊行集會自圓其說,政府一直聲稱群聚集結有導致爆發疫情的風險,可是,防疫與示威集會絕非存有衝突,今年4月,以色列特拉維夫市市民為抗議總理內塔尼亞胡,舉行了一場在疫情下每人保持2米社交距離的集會示威,結果有超過五千人參與,既能符合防疫措施,亦能保障人民的表達及遊行權利。故此香港政府非不能也,實不為也。自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以來,政權一直希望阻止運動的燃燒,除了對教育界及公務員的秋後算帳、以附件三訂立《港版國安法》外,如今《限聚令》便成了新的武器,藉此扼殺公民社會僅存不多的權利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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