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抗爭 哪有改變
濟弱扶傾 義無反顧

社民連反對政府提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聲明
2010-03-02社民連反對政府提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聲明
敝黨致力濟弱扶傾。惡法不義,遂筆伐之。
私有產權,是成熟社會必須尊重和保障,在香港亦受基本法保障。
政府提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計劃由今年4月1日起,地產商只須購入一棟物業的八成業權,便可以強制餘下小業主拍賣。
小業主勞碌終身,求得小居,以為可以終老安身,誰知政府竟然不但不保護小業主的艱苦成果,眼白白看著馬頭圍舊樓崩塌,還一沉百踩,以惡法令地產商可以不理個別業主反對,強行徵收業權。
本來地產商購入一棟物業的九成業權可強制餘下小業主拍賣,這已經違反保障私人產權的公民平權精神,現在政府及地產商變本加厲,實在令人憤怒。
須知道,小業主與地產商平等討價還價,小業主尚可待價而沽,免得自己的辛勞成果被予取予攜;強制拍賣之事,則是非賣不可,只有地產商壓價,小業主不能還價,天下哪有如此荒唐政策?
市建局收地,尚且程序上要有規劃,為了城市發展而收樓重建,尚且在政府職能上說得過去(當然香港政府未獲公民授權,做甚麼都有原罪!)。現在此條例,賦權對象是更不受監管的私人發展商。我們認為,香港的城市發展,是香港所有人的事,不是地產商說了算。政府在制度上,尚且是社會資源再分配(雖然此功能日益低下),而私人發展商,則是名正言順地自肥。以自肥之實強制收樓,與強盜何異?
社會民主連線認為,此法例進一步侵害私人產權,是不義惡法,製造階級矛盾,無助建設和諧社會,無助宏揚中華民族的優良文化!
敬希政府及立法會議員慎思。
社會民主連線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