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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摘

陶君行涉襲警案再押後

2010-03-13

原刊於2010年3月13日明報  港聞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陶君行等4 人涉於去年國慶日參與支聯會黑衣遊行示威時,在中聯辦外被指襲警及阻差辦公,案件昨提訊。其中一名社民連成員仍未有大狀代表,但仍不時在庭上與裁判官辯駁,被裁判官斥浪費時間,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再預審。

官斥劉山青浪費他人律師費

4 名被告為社民連主席陶君行(43歲)、成員李業基(47 歲)及劉山青(57歲),以及市民曾志強(44 歲),他們被控襲警、阻差辦公及擾亂秩序行為等共6罪。惟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劉山青,似乎未能理解裁判官的說話,不時反駁,裁判官忍不住指陶及曾均聘用私人律師,而劉則在浪費二人的律師費,故另定日期再預審。而被告李業基早前已承認在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阻差辦公罪,惟昨仍未能同意案情,故一併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ESCC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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