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大於政權 人民高於國家 國家安全為名 打壓異見為實
政治迫害天理不容 立即釋放夏霖及六四酒案人士
維權無罪 立即釋放甄江華 李小玲

人權大於政權 人民高於國家 國家安全為名 打壓異見為實

今天,「香港政策研究所」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我們到此向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和特首林鄭月娥抗議,指出中共是以國家安全為名,打壓異見為實,更抗議林鄭以行政長官身份在會上致辭,嚴重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我們在此重申,任何試圖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舉動,都必然是助紂為虐,人人皆可討之。

人大常委會在2015年通過《國家安全法》,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國家安全教育日。法例通過幾年香港從沒有舉行過類似活動。因為,《國家安全法》並非包括在《基本法》附件三,指明可在香港實行的全國性法例,如何實行及教育安排根本與香港政府無關。今天大張旗鼓,一方面是主舉機構向人大常委獻媚;今次研究會中聯辦強力插手安排,也顯示中共決心要向香港加多一項緊箍咒,將國家安全強加於香港人身上。林鄭卻以特首身份出席,簡直是拖香港人落水。

《國家安全法》在第11條第二款和第40條第三款,在毫無諮詢港人,更遑論得到同意的情況下,強加了要求香港居民和政府要為「國家安全」負上與內地公民等同的共同義務和責任。本來,維護國家安全,主權不受外國武力侵犯,本是國民的責任。但是,中共劣績斑斑,多少中國公民在毫無法律保障和司法程序公義下,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罪判刑,維權人士和支援他們的維權律師和市民,只為了維護憲法保障的權利,便被打成顛覆,連與外國民間團體正常交往都會被誣為勾結外國勢力。

所謂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更只是扼殺言論、思想自由的口實。縱觀世界各地,如加拿大和西班牙,少數民族爭取獨立自決都可以合法討論宣傳,和平地在既有制度下爭取支持。中國卻容不下異議聲音,對少數民族粗暴打壓。即使並不宣揚獨立都隨時可被歪曲誣衊,香港大學戴耀廷副教授近期被文革式聲討便是一顯例。

其實,中共的保護國家安全真正是要保護中共政權安全。《國家安全法》開宗明義,指維護國家安全,包括保衞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如果我們再看習近平最近修憲,將「中國共產黨領導」這一句話,由《憲法》序言變為條文,在《憲法》第一條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一句話,換言之,要保護要維護正正是中共政權!

中國《憲法》第2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那就自然由人民行使憲法的權力,普選各級人大代表組織政府,實現人民不可剝奪的主權,這才是人民要保護的國家安全。反對專制和獨裁,反對一黨專政,乃是人民應有之權。

因此,我們重申,我們堅決反對一黨專政,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中共必須還政於民,切實捍衞言論自由,停止打壓異已,才是維護國家安全之根本。

社會民主連線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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