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律政 狼狽為奸 無懼打壓 堅持抗爭
律政司上訴吳文遠「公眾妨擾罪」案件
和黃判上判嚴磊輝涉嫌「秘撈」

警方律政 狼狽為奸 無懼打壓 堅持抗爭

去年6月29日胡錦濤訪港。本會副主席吳文遠及數名示威者於東涌回旋處旁天橋,迎接胡錦濤車隊。期間警方搶去所有示威物品,結果吳文遠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T恤,向車隊拋下,以抗議中共謀殺李旺陽。吳文遠因此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裁判官於兩週前曾表示考慮改控罪,最終今天吳文遠被判無罪釋放。吳文遠表示歡迎裁決。

本會認為,事件由始至終皆為「莫須有」。首先,警方過往處理國內政要訪港的手法均被批評為獻媚權貴,打壓人權。而是次事件,示威者都只平和地向胡錦濤車隊展示示威標語。可當車隊到達時,卻有數名軍裝及未有表露身份的便衣警員,於沒有合理理由及任何解釋下,暴力地搶去所有示威物品,致使吳文遠以身上印有李旺陽肖像的汗衣作僅餘示威物品。而六個月後,重案組上門拘捕吳文遠,律政司選用一條罕用而刑罰較重,普通法下的「公眾地方妨擾罪」控告吳文遠。整件事皆因警方及律政司為胡錦濤保駕護航,不擇手段維護其尊嚴所致;警方濫用警權,律政司濫用司法程序浪費公帑,透過政治檢控阻嚇市民行使公民權利,並消耗反對者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總括而言,警方律政狼狽為奸,梁振英政府用盡千方百計對付反對聲音,亦引證了其以敵我矛盾思維看待反對者。

裁判官雖判吳文遠無罪,卻裁定吳文遠須自己支付約數萬元訟費。本會將繼續為不同政治檢控案件籌募訟費。雖然今天獲得勝訴,但仍有機會面對上訴,社民連必奉陪到底。我們可預見在梁振英官治下,政治打壓只會有增無減,可是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本會必會繼續堅持理念,為勞苦大眾抗爭到底!

社會民主連線

201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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