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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底,中國當局疑針對國內公民及維權律師於12月初一次於廈門的私人聚會,在多個省份進行搜捕。聚會者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竟因此被指稱為顛覆國家。這次搜捕由山東省警方執行,並設立了「一二.一三專案組」。聖誕節後接二連三,多於二十名公民及維權律師被捕、被傳喚或失聯。

是次大抓捕中有多人被指涉嫌煽動國家政權、顛覆國家政權及尋釁滋事。目前有5人仍被羈押,分别為丁家喜、戴振亞、張忠順、常瑋平及李英俊,並已證實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更不獲准跟辯護律師見面。

五位正被羈押的律師及公民詳情如下:

•丁家喜律師12月26日被山東公安帶走,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在仍然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公民張忠順12月26日被山東公安帶走,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在仍然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警方更聲稱從張忠順一間已經租出去的房屋中搜出了245發子彈,張忠順家人表示這是天大的栽贓。
•公民戴振亞12月26日被山東公安帶走,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在仍然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公民李英俊12月26日被山東公安帶走
•常瑋平律師1月12日被在西安住處被西安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帶走,1月14日其太太被寶雞高新分局國保告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現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中國剛於12月上旬舉辦了世界律師大會,另一邊廂則濫捕人權捍衛者,並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任意羈押當事人,變相為秘密關押。因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常涉嫌國家安全,被羈押者都不得與律師及家人見面,地址也不會被告知,變相縱容當局濫權,通常意味酷刑逼供,很多「709」律師都曾經歷。

另外, “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博士、倡導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維權律师唐荆陵因擔心抓捕已經逃亡。許志永的女友更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被傳喚問話24小時。

《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清晰列出對程序公義的要求。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我們認為中國必須要尊重程序公義及國際法治原則,確保所有拘捕都有客觀事實和確實法律根據落實無罪推定,並保障所有被拘捕人士的法律權利。

我們亦強烈譴責中國當局先拘捕後蒐證的做法,此做法有濫捕之嫌,亦有違程序公義的基本原則。中國再一次打壓其公民社會,效果只會適得其反,國際的指責只會越來越多;民主及自由的怒吼繼香港及台灣的選舉後,也只會越來越響亮。

我們並謹此 敦請:
•中國當局停止濫捕及拘留人權律師及公民;
•中國當局立即廢除「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保障所有被拘留者的法律權利,包括會見自己所選擇的辯護律師及家屬之權利;
•中國當局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拘捕及拘留的維權人士;
•停止對被拘留人士之家屬的一切騷擾及打壓;
•中國當局履行法律義務,尊重國際社會所共識出來的法治標準,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內一切規定及程序;
•國際社會繼續監察中國違反人權的行為,並繼續支持中國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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