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遊行 工人權利 在職失業 同樣無助 黑警濫權 扼殺自由】
「失業援助金」專題——訪問二:從沒有想過會有今天⋯⋯
【失業貧窮 天理不容 五一遊行 天經地義 濫權禁止 警方可恥】

【五一遊行 工人權利 在職失業 同樣無助 黑警濫權 扼殺自由】

工黨、社會民主連線五一勞動節聲明

五一勞動節,源於爭取工人每日八小時工作的基本權利,但勞權運動後來演變成鎮壓、警暴、濫權及不公義的審判。諷刺的是一百三十四年後,香港不單止未有就標準工時立法,反而警察暴力、濫權的問題卻愈演愈烈。

武漢肺炎爆發以來,百業蕭條,零售、飲食、旅遊、酒店、運輸等多個行業的打工仔均遭受嚴重打擊。政府調動過千億公帑,大部份卻只用來撐企業。支援打工仔的「工資補貼」措施卻漏洞百出:失業人士、沒強積金戶口的打工仔女均未能受惠;監察機制欠奉,只倚靠僱員主動舉報;又未規管僱主先領取津貼後而減薪、逼放無薪假甚至裁員等賺盡補貼之行為。林鄭政府以「保就業」之名補貼僱主,無視僱員是否實際得益,實在是「善財難捨,冤枉甘心」!

打工仔女缺乏支援,失業者更要無奈申請金額微薄的失業綜援,進一步突顯香港失業保障的缺失。香港人水深火熱,工人、工會更加要上街發聲,實踐應有的權利,爭取應有的權益。偏偏政府在疫情大為舒緩的情況下,仍以「限聚令」拒絕是次遊行申請。「限聚令」不應成為反對各類型集會的百合匙,打壓反對聲音。這亦與《基本法》27條列明的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相違。

我們從世界各地歷史軌跡可見,工人運動與社會運動密不可分。無論是英國的「憲章運動」或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均揭示工人沒有投票權利,勞工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同時,工人沒有合理的待遇、作息的空間,則無法以公民身份參與政治。罷工作為工人手上的最後武器,便是以自身力量來撼動資本家及代表其階級利益的政權。

反送中運動讓廣大香港市民明白,只要觸及管治階層的利益,警察甚至軍隊便成為武力鎮壓的機器,任由警權不受制約。暴力執法、濫捕,槍擊巿民、毆打年輕人、胡亂使用殺人武器,在上位者置若罔聞。因此反送中運動與過去的工人運動如出一轍,乃是無權者的抗爭運動!

社民連及工黨申言,遊行乃工人權利。尤其是如此崩壞的政權,工人生活於水深火熱的時候。我們更應以行動維權,無畏無懼。

工黨及社民連要求林鄭政權停止一切侵犯人權,遏制自由的苛政,並重申:

1. 設立失業援助金,金額等於正常工資80%,上限16000元;
2. 設立標準工時及加班補水,及將法定勞工假增至17日;
3. 立法保障集體談判權,平衡目前強弱懸殊的勞資關係;
4. 一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水平,為在政府部門、資助機構的外判員工,引入「生活工資」;
5. 設立全民退休保障。

工黨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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