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領展霸權 還我公共空間|《抗命》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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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領展霸權 還我公共空間|《抗命》第三期

【撰文|黃浩銘 社民連副主席 】
4月下旬,我與一眾民主派友好一起到領展總部抗議,要求要求領展行政總裁王國龍出來見面,並提出有以下訴求:
  1. 承諾不再拆售物業予炒家。出售物業請與政府洽商,由政府回購;
  2. 停止無理加租,禍害民生;
  3. 停止停車場浮動位計劃,重新諮詢區內持份者;
  4. 停止外判街市經營權,禁止外判商濫收租金,費用,及透過屬下公司變相壟斷街市經營權。

 

我們在總部抗議逾六小時,最後領展街市資產管理助理總經理吳鴻揮聯同另外三位管理物業及停車場的總經理與我方會面,並答應會與行政總裁王國龍在5月上旬作正式會面。領展使盡所有公關手段,一方面指摘我們行動「過激」,影響大樓其他公司要上班的人員,為他們帶來不便,另一方面又在研究多個小時後,才答應讓行政總裁跟我們開會討論領展的問題。在會議中,我反指領展才是影響別人上班的罪魁禍首,而且,領展一直在社區橫行霸道,趕絕小商戶,引入連鎖大財團,為所謂商業利益考慮消滅天水圍天耀街市,更有甚者,將責任外判予承辦商,最近青衣長發街市的商販更慘被承辦商建華逼走,即使街市商會發動罷市,領展和建華更毫不動搖,拒絕協商,如今領展究竟又有何理由指摘承載民怨的我們親自上領展抗議?

買餸難 生活艱

領展暴虐,令人髮指,一直為街坊詬病,最嚴重在天水圍區,五個街市,有四個(天盛、天瑞、天澤、頌富)都屬於領展旗下,而另一個天恩街市則由房屋署外判商管理。簡單來說,天水圍街坊不是要面對領展,就是要面對跟領展一樣凶狠的外判街市,不少街坊唯有選擇一日買三日餸,跨區走到元朗大橋街市或屯門新墟街市買餸。領展以及其外判承辦商都將街市打造成中高檔次,主要想吸引其他屋苑的居民到他們的商場和街市購物,從而提升他們商場街市的價值,善價而沽。結果領展在十二年間,由一間接管房署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的公司,已搖身一變成為一間巨富企業,經營地產生意,豪擲59億奪得旺角工貿署大樓,再用4億豪裝放租,創九龍商廈呎價新高,又用百多億購入北京上海等物業。如今這吸血巨獸,更將旗下商場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又將停車場分拆出售予炒家,結果只會令原本並非謀得暴利的公營商場、街市和停車場車位變得更高價,完全脫離當區居民需要。
有人會問,領展已是私人公司,他們謀取暴利有何不可?誠然,如果純以財團謀取暴利,則與人無尤,但領展擁有的商場街市,前身乃是屬於全體港人擁有的公營物業,則難免大眾均有所期望,領展不能太過逼人。然而,在私有化的市場中,私人公司為圖高利潤而瘋狂加租乃意料之內,只是當年董建華政府和一眾保皇黨掩耳盜鈴。
想起 12 年前領匯上市前夕,梁國雄、陳偉業和鄭經翰三位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大聲疾呼,被升斗市民指斥「阻人發達」,甚至要「斬佢個頭來當櫈坐」,對於他們幾位有關領匯(領展前身)上市將會引致加租加價的忠告無動於衷,當時甚至連民主黨亦支持領匯上市。12年後,當領展在香港大展拳腳,甚至足及大陸,賺得盤滿缽滿之時,不少港人才如夢初醒,發現當年梁國雄、陳偉業等所言非虛,原來賺錢的只有領展,而牠所賺的都是民脂民膏。歷史不能後退,既已發生的事,唯有靠我們今天抗爭彌補。

恢復公有 政府責任

誠然,特區政府必是罪魁,盲目相信私人市場,卻忘記政府的責任乃照顧居民需要。即使,政府的法律代表當年在終審法院向大老爺表示萬一居民並無選擇,則在公屋的二樓平台再建新商戶,又或安排接駁巴士,方便居民買餸等,沒有一樣承諾得以兌現。今日,唯有靠我們自己抗爭,組織商販及街坊,發動罷市罷買,才是正道。我們的訴求不複雜,除了要求領展作出改善之外,我們更重要的,就是認為原本屬於港人的公用事業不應私有,應該由政府全資擁有,由市民監督。
我們要回購或局部回購領展,政府金管局可逐步入市,又或利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在大社區重點商場,例如天耀廣場,改建為市政大廈,為當區市民提供綜合服務;又或者,可在適合位置,例如天水圍天壇街一帶興建市政大廈,便利居民,平抑物價;再或者,放寬小販政策,讓小販可在房屋署空地範圍建設臨時街市,對抗領展霸權。林林總總,皆有利反壟斷,建競爭,讓市民有所選擇。
下筆之際,我們仍未跟領展談判,面對如此吸血鬼,相信結果並不理想,然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連繫各區受領展及其承辦商欺壓的商販,壯大我們的力量,更要逼使政府作出改革,回購領展或增建公共空間,引起真正的競爭,這一切反壟斷措施,都有助市民減低生活成本,減輕壓力,如果一個真正為民生的政府或政團,為何不願意努力去推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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