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 你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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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狀一、語言偽術 走數最勁】

大話連篇,誠信問題
梁振英於特首選舉以「僭建問題」攻擊對手唐英年,但成為候任行政長官被《明報》揭發自己有僭建物。上任後向立法會交代自己的僭建問題,他不但迴避自己的誠信問題,又以各種詭辯解釋和推卸責任;更稱「我冇講過我冇僭建」。

競選承諾走數
2012年梁振英競選時曾表示「全民退休保障,其實是一個我們理應去做的事,不可能迴避。」上任後卻反口,稱「希望最有需要的人,能得到最大的幫助」,因此設立資產審查的方案。

勞工政策無影
2012年梁振英競選時其政綱提出研究標準工時、逐步降低強積金對沖比例等,但至今依然不了了之。


【罪狀二、勾結財團 漠視基層】

東北割地發展,給予地產商利益
梁振英政府推動新界東北發展項目,嚴重影響東北村民。他眼中只有大地主和地產商,只因他們可透過換地獲巨大利益,然而對視東北為家的非原居民如無物。

漠視基層市民
雨傘運動發生後,梁振英向外國媒體表示,一人一票的普選在香港是不可接受的,否則將由月薪低於1800美元(1.4萬港元)的香港人主導選舉,導致政策傾斜低收入階層,造成民粹主義,不利港府的親商政策。此番「萬四元論」顯示梁振英只關心與政商界的關係,完全漠視基層市民。同時也與其選特首時的政綱關注基層市民完全相違背。

 

【罪狀三、淪為中共傀儡】

呼籲將拉布議員逐出立法會
梁振英公開指摘議員以「拉布」方式,延誤基建項目和阻礙港府施政。呼籲在場人士登記成為選民,在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中用選票將泛民逐出立法會。

濫用釋法借勢去除「眼中釘」
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特首梁振英對釋法表示支持,聲稱政府會全面切實執行,又指特區政府及社會大眾對任何刻意違反規定,甚或借機侮辱國家民族,鼓吹分裂國家的行為,都必須壓止。政府DQ被視為鼓吹「港獨」的梁游後,又想乘勢再下一城,DQ包括長毛在內的四位議員,明顯是借釋法箝制言論,「莫須有」打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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