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成癖 偽證成癮 貪腐成精 豈容狡辯
停止打壓自主工人運動 【全球聲援在囚工人及勞權人士】
房屋短缺嚴重 政府責無旁貸

說謊成癖 偽證成癮 貪腐成精 豈容狡辯

早前本會主席吳文遠普通襲擊案上訴得直,高院法官在判詞中質疑律政司避免傳召梁振英的檢控手法,更擔憂檢控當局或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做法明顯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宣判後,梁振英連日多番回應案件及批評法官判詞,指「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他更以黃毓民襲擊案作例,以證自己沒有避免出庭。及後梁振英再度批評,指法官在判詞不需要提出「如果」及揣測。

本會就此向梁振英先生指出這並非揣測,而是實證。在黃毓民案中,梁振英是唯一受襲者,律政司檢控的是「黃毓民普通襲擊梁振英」。檢控當局必需梁振英以「控方證人」身份上庭作證,若不上庭,那就難以檢控。但在三文治一案中,梁振英是控方口中的「襲擊對象」,只是三文治沒有擊中梁振英而「惡性轉移」下擊中身後警員。正如高院法官所說,律政司大可以直接檢控「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但不知為何,律政司居然選擇檢控「吳文遠普通襲擊警員劉泳鈞」,律政司更選擇不傳召梁振英作為「控方證人」。

逼不得已下,辯方唯有向法庭提出傳召梁振英作為「辯方證人」,當時控方還反對申請,聲稱梁振英不是重要證人。但最後法庭也認為梁振英是案件關鍵證人,批准辯方申請。因為是法庭發出的傳召令,梁振英必須根據法庭「命令」出庭作「辯方證人」,不能迴避。發出傳召後,辯方律師亦多番嘗試約會梁振英審前會面,卻遭多番拒絕審前會面,梁振英還在電話向律師辯稱,因忙於到處推銷一帶一路,無暇與律師會面,說有什麼事情就留待法庭上說。

由此可見,律政司就是希望不需要梁振英出庭,也能夠提出檢控。整件案件明顯是圍繞著梁振英這「一男子」,但檢控過程中,控方卻不斷迴避這「一男子」問題,千方百計地避免傳召「一男子」出庭作證,所以不存在梁振英所說的「不存在避免傳召」。

當然,律政司會否是揣摩上意自作主張,因為特首身份而有所遷就,還是擔心梁振英在庭上作供是否「真誠可靠」而有所避忌,那就不得而知。肯定的是,高院法官在判詞中的精闢觀察,確實是非常正確,檢控當局選擇性檢控的做法確實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事實上,梁振英誠信破產,已是不爭的事實。早在他未貴為特首之前,於2001年的一宗案件中,充當地產商的證人作證,遭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公開指責其證供難以置信。在黃毓民上訴案,他被高院法官直斥證供「於理不合」,導致毓民上訴得直。

兼且,於2012年競選特首時,一面詰問其對手唐英年僭建不作申報,卻蓄意隱瞞自己亦依樣葫蘆。致於收受UGL500萬鎊而不作申報,於任職行政會議召集人如是,候任特首如是,宣誓就任亦然。到2012年,更明知時任地鐵主席錢果豐已兼任UGL董事,仍然繼續委任他留任三年,更是畫龍點睛,由此可見,梁振英說謊成癖,偽證成癮,若非鄭若驊徇私,免予起訴其公職人員不當罪,則他可能要在證人欄自辯,再出洋相。

在此本會重申,用三文治作示威道具,只是希望時任特首梁振英能夠體恤貧窮老人狀況,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落實當年競選承諾。為了保護權貴面子而作選擇性檢控,律政司更是摧毁香港法治的劊子手。

在此,本會嚴正要求

一)梁振英先生停止說謊,停止為選擇性檢控狡辯。
二)梁振英先生向全港數十萬貧窮長者致歉,為多年來的無能施政謝罪。
三)呼籲律政司停止以法律作為政治打壓工具。
四)律政司立即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就梁振英收取UGL五千萬巨額款項,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失當罪一事向梁振英檢控,打擊高官行賄文化。

社會民主連線
2019年3月11日

RELATED POSTS